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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我去看牙醫的時候...
看到時報周刊(出了名的藍)報了這則消息...
瞎很大...我都覺得我是不是眼睛出問題看錯了...
第一次聽到別國的國家可以除了特勤外可以派員警駐紮在別國的...
重點是還可以逮人...只要24小時內"通知"該國警察即可...
這在國際上來說...根本就等於是侵略他人領土...
不只瞎很大...還瞎到爆...完全等同於出賣主權了...
讓國際認為我們是同國的...才會允許這種事情發生...!!!
那些執政者根本不是沒有腦袋...根本是故意的
P.S. 公安要逮誰?? 逮我們這些支持台灣建國的人嗎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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